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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案情原告贺某与被告吴某在民政部门登记结婚,后原告与被告吴某协议离婚,但在相关协议中未涉及宅基地上房屋的分割处理。原告认为,案涉房屋虽登记在被告吴某名下,但性
一、裁判要旨1.家庭成员通过分家析产所获得财产为其个人合法财产,财产所有人死亡后即为其遗产,其他家庭成员不得重新进行分配。2.分家析产协议同时约定获得财产的子女对父
一、案情:王甲与李某系夫妻关系,二人生育二子王某1与王某2。2018年3月,在村长与村委会书记的见证下,王某与李某签订分家协议,内容包括:1.位于某镇某街的房屋1分给长子
一、基本案情被告王某甲与王某一系夫妻,两人育有三子一女,即长子被告王某乙、女儿王某二(生于1962年3月10日)、次子原告王某丙、三子原告王某丁。王某二于1985年4月25日
一、基本案情刘某与王某为夫妻关系,二人共育有三个儿子,两个女儿,王某、刘某相继于于2017年、2018年去世。现大儿子持分家单起诉另外两子,要求宅基地使用权证登记在刘某
王某与李某系夫妻关系,育有三女一子,分别为王甲、王乙、王丙、王丁。1980年李某死亡。王某与李某于1982年登记结婚,婚后在石景山区某院落居住。该院落系1975年经有关部门
案情回放: 甲乙村里传来拆迁的消息,老张头和李大娘听说拆迁补偿是按照户来补偿。老张头家里只有两个女儿,还都嫁出去了,户口也已迁到其他地方。每次听村里议论拆迁
——刘某权、刘某廉诉刘某欣分家析产纠纷案 要点提示:分家析产协议是为了分开生活,家庭成员协商一致对家庭共有财产进行分割的协议,内容一般包括家庭共有资产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