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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默认原则为“不转化”。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一方的婚前财产属于个人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共同财产。若男方婚前全款购房且登记在自己名下,
以“假离婚”为由请求分割离婚后另一方所购房屋的,法院原则上不予支持,但存在例外情形。首先,法律未承认“假离婚”的效力,只要双方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婚姻关
一、书面约定财产归属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
【基本案情】鲍先生与朱女士因诉讼离婚对财产分割产生争议。为明确财产范围,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向双方发送夫妻共同财产申报令及申报表、保证书,明确告知未如实申报构成
婚前财产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申请,依法证明将要结婚的男女双方就婚前或婚后财产和债务范围的归属达成共识而签订协议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有必要进行婚前财产公证的
进行了婚前财产公证,能在较大程度上有效保障自己的权益,但并非绝对。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
【基本案情】小李与小肖结婚半年后,小李的父亲老李没有留下遗嘱就去世了,将一套房产留给了小李继承。后来,夫妻二人的感情破裂,小李向法院提起诉讼离婚,但是小肖却说那
丈夫发现养子数载非亲生,有权依据《民法典》要求赔偿。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及“有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