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领域Specialized field
房产继承>
婚姻房产>
分家析产>
房屋买卖>
房屋确权>
房屋赠与>
房屋拆迁>
联系我们Contact Us
了解更多我们的详细信息,请致电136 7129 5837
或给我们留言在线留言
裁判要旨 除夫妻关系外,共同生活是近亲属之间产生财产性婚姻家庭纠纷的前提;没有共同生活的近亲属,不是民法典规定的家庭成员,相互间因家庭财产产生的纠纷,不属
【基本案情】尹某祖父母尹甲、王甲夫妇有院落1处,及堂屋4间;尹甲、王甲夫妇育有四子,即长子尹一、次子尹二、三子尹三、四子尹四。原告之父为尹一,被告孙某系尹三之妻,
【释义】分家析产是指将一个较大的家庭根据分家协议而分成几个较小的家庭,同时对共有的家庭财产进行分割,并确定各个成员的财产份额的行为。家庭共有关系的存在是家庭共有
一、分家析产纠纷的概念分家析产纠纷,指家庭成员之间因财产权属或财产分配方式发生争议,未能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其中一方或多方诉诸法律而引发的纠纷。与夫妻之间的夫妻共
【案情】 刘红梅与高志远系夫妻关系,双方生育一男高峰、一女高丽萍。高峰于1998年结婚并分家生活,高丽萍于1999年结婚。高志远于2009年去世。刘红梅与高志远在结
分家析产作为中国的特有传统,我国法律对此并没有特别的规定,在实践中,法官也仅是依据民事法律中有关共有的规定对此类纠纷进行处理。分家必然会涉及到析产,但是析
分家析产案件的审理原则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民法通则意见》第九十条规定:“在共同共有关系终止时,对共有财产的分割,有协议的,按照协议处理;没有协议的,应当根据等分原
基本案情 李某1等三人与李某2系兄妹关系,父母去世后遗留房屋一套,李某1等三人曾就案涉房屋继承问题提起民事诉讼,法院判决案涉房屋由李某1等三人及李某2各继承四分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