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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双方在卖方尚未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情况下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系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并未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故应认定为有效。
经济适用房买卖规定多,首先购房者看好自己是否符合经济适用房的申请条件,符合条件才能购买;其次,卖房人要看房子是否可以进行买卖,经济适用房政策对房屋价格如何规定。最后买卖双方应该知道经济适用房买卖完成后,自己的购房资格是否发生改变。
本案原告在无购房资格情况下,为取得房屋而以被告名义进行房屋买卖,实属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行为,理应归于无效;第三,被告实际取得房屋的产权。被告尽管没有出资,但他具有购房资格,以自己的名义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并依法登记为房屋的产权人,所以符合房屋买卖合同的生效要件,依法取得房屋的产权;第四,原、被告之间形成一般的债权债务关系。
出卖人将房屋出售后又转卖他人,后买受人是否尽到必要的审查义务,是否支付了合理对价,以及其与出卖人是否存在特殊关系等,均是判断后买受人与出卖人是否构成恶意串通的依据。
二手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产生的一部分原因是卖方提高房价拒绝履行原合同,或者卖方故意拖延、不及时配合买方办理相关手续,导致买方不能按期办理贷款手续,进而无法履行合同。
二手房是购房者和房东之间的交易,房东是没有人监管的,这个时候让购房者直接将钱交给房东,购房者是有所担心的。而且每套二手房的情况都不同,流程没弄好,就可能出现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