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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案情】陆某为一位93岁老人,其妻于2015年1月1日去世,二人育有子女四人。妻子去世后,老人购买了102号房屋。2022年10月13日,陆某与次子陆某1签订赠与合同,将102号房
【基本案情】任某和代某生育了一儿一女。任某因病去世,对登记在代某名下位于秦淮区某处的房屋,儿女未要求析产继承。后,代某与儿子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并将房屋过户到儿子
【基本案情】原告郑某与两名女儿即被告郑某1、郑某2签订《房产过户协议书》,约定郑某将一套现有住房转让给郑某1、郑某2共同所有,二人各执一半房产所有权、使用权,过户后
【基本案情】赵某系白某母亲。2020年9月9日,赵某被确认存在认知障碍。2021年2月28日,赵某与白某签订《承诺书》,约定:赵某将自有的一套房屋赠与白某,白某需保证赵某有生
案例概述:林某微与赵某文系夫妻关系,二人育有赵某健及赵某丽两名子女。涉案房屋系夫妻共同财产,登记在赵某文名下。2018年11月2日,赵某文将房屋过户至赵某丽名下,林某微
基本案情:陈某贤、赵某兰系夫妻关系,二人共育有陈某文、陈某君、陈某楠、陈某超、陈某旭五个子女。赵某兰于1988年死亡注销户口,陈某贤于2009年去世,2017年注销户口。陈
案例概述:赵女士将房产赠与侄子赵某,附条件是赵某需照顾其晚年生活并负责养老送终。房屋过户后,赵某未履行赡养义务并将房屋出售。赵女士起诉要求撤销赠与合同并返还售房
基本案情:秦某贤与吴某芝系夫妻关系,两人生育五个子女,分别为长女秦某霞、长子秦某刚、次子秦某昊、二女秦某涵、三女秦某云。吴某芝于1957年5月27日因死亡注销户口,秦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