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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去世后,婆婆想继承夫妇俩的共同财产,这种情况在现实中并不少见。根据法律规定,婆婆是有权利继承的,但并不能继承所有财产。《民法典》规定,配偶、子女、父母属于第
继承人能作为遗嘱见证人吗?王大爷遭遇车祸,去世前告诉儿子大王,要将所有财产留给大王,所有房产留给小王,这种遗嘱有效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条明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在未明确约定财产制的情形下,夫妻取得的共同财产形式应为双方共同共有,而非按份共有,双方均不单独享有对共同财产单独处分的权利,处分共同财产需双
【基本案情】被继承人吴先生与张女士系夫妻,育有子女吴某1、吴某2、吴某3、吴某4(被告)四人。吴先生和张女士去世后遗留桂林市乐群路一套房产(夫妻共同财产)及存款等遗
【基本案情】王某与孙某系夫妻,王某1、王某2为其姐妹,王某某等为王某子女,朱某为王某1之女。诉争房屋原为王某、王某1、王某2之母的奁产,1937年由王某出资回赎,1950年确
【基本案情】被继承人张先生与杨女士育有五子女(张某某、张某某2、张某、张某某3、张某某1),二人去世后遗留北京市西城区永安路一套房屋及银行存款。五子女通过电子邮件达
【基本案情】胡某乙(被继承人)与潘某乙(已故)育有女儿潘某甲,胡某甲为胡某乙的亲属(非近亲属),与胡某乙共同生活十年并负责照料。胡某乙去世后,留下以下遗产:胡某
【基本案情】原告纪某1与被告纪某2系同胞姐妹,诉争楼房位于厦门市厦禾巷,由二人父母建置,产权登记在陈某名下。被继承人育有两子两女,长子纪某3、次子纪某4赴台湾后下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