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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本案涉及原告秦某刚、姚某易与被告柯某霞之间的继承纠纷。被继承人姚某东于2021年10月7日去世,其名下有职业年金一次性待遇121,727.57元。姚某东生前立有自书遗
【基本案情】张某与被继承人包某2于2020年2月22日登记结婚,婚后未生育子女。2020年6月,双方共同出资购买了位于北京市大兴区的房产及车位(以下简称“大兴区房屋及车位”)
【基本案情】李某甲、杨某某系李某丙的父母,李某丙与完某某于2020年7月29日登记结婚,婚后未生育子女。2020年9月1日,李某丙因病去世,其生前购买的位于北京市大兴区的房屋
【基本案情】冯某1与冯某2、冯某3因房产继承问题发生纠纷。冯某1与被继承人冯某4于2020年2月22日登记结婚,婚后未生育子女。2020年6月,二人共同出资购买了位于北京市大兴区
【基本案情】刘某1与刘某2、刘某3因房产继承问题发生纠纷。刘某1与被继承人刘某4于2020年2月22日登记结婚,婚后未生育子女。2020年6月,二人共同出资购买了位于北京市大兴区
【基本案情】张某与包某1等因房产继承问题发生纠纷。张某与被继承人包某2于2020年2月22日登记结婚,婚后未生育子女。2020年6月,二人共同出资购买了位于北京市大兴区的房产
【基本案情】赵某某与曹某某、赵某2、赵某3、赵某4因房产继承问题发生纠纷。赵某5与曹某某系夫妻关系,二人共育有三子二女,分别为赵某2、赵某6、赵某3、赵某4和赵某某。赵
【基本案情】张某与包某1等因房产继承问题发生纠纷。张某与被继承人包某2于2020年2月22日登记结婚,婚后未生育子女。2020年6月,二人共同出资购买了位于北京市大兴区的房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