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最强音”!强化农民增收举措,推动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宅基地使用权 > 宅基地使用权知识点
农业、农村、农民是关系国际民生的根本性问题,国家每年发布的中央一号文件正是着眼于三农发展,为乡村振兴做出全面部署。在2024年的中央一号文件中,就将“强化农民增收举措”和“强化农村改革创新”作为三农工作的两项重要任务。
农民是三农问题中的主体,是农业活动中的主要参与者。农民参与农业活动的积极性会极大的影响农业发展。因此,在三农发展过程中,提高农民的收入和生活水平是十分重要的一点。
然而在当前的三农发展中,仍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着农民收入渠道少,财产收入少城乡居民收入水平差异较大的情况,2024年中央一号文件中强调的“强化农民增收举措”这一点也体现出国家对此的重视。
与此同时,农村也是三农问题中的主体之一。农村是农业活动的场所,农村中设置各类制度来维持运转,适当的制度适应农业发展的实际情况、符合农民需求,有利于促进乡村发展。
然而在目前的发展过程中,因为经济、社会等方面的发展,一些针对乡村的政策逐渐不能满足农民的需求和农村发展的需要,需要得到相应的改变。2024年中央一号文件中强调的“强化农村改革创新”也体现出对乡村这方面问题的重视。
当下乡村中存在的农民、农村问题,也受到许多重视。今年的全国人大会议中,全国人大代表蔡继明就带来了三份与乡村发展相关的建议,针对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就是其中之一,这一建议也与今年的中央一号文件中提出的“稳慎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十分契合。
我们知道在现行的法律规定中,宅基地有着较为特殊的性质。农村的宅基地是由农村村民用于建设住宅及其附属设施的集体建设用地。从宅基地的所有权来说,宅基地的所有权归属于集体经济组织。从宅基地的使用权来说,宅基地的使用权是属于享有相应合法的宅基地的农民。这些特性也使得宅基地只能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进行流转,受到很大程度的限制。
而在蔡继明代表的建议中,则针对宅基地使用权流转中现存的限制,提出了相应的方案。一方面是要赋予农村宅基地完整的用益物权,尤其是收益权。另一方面是要赋予宅基地完整的担保物权。
这一建议符合国家对于宅基地“三权分置”的要求。而想要实现这些目标,就需要扩大宅基地使用权流转的范围,从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扩大到更大范围。这样做可以让农民宅基地使用权流转有更大的空间,而更完整的担保物权也会促使金融机构接受宅基地的抵押。这样的做法可以进一步拓宽农民获得财产性收入的渠道,提高农民的生活水平。
三农问题切实关系到农民的生活、乡村社会的发展。目前的乡村中存在一些问题,但改变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无法一蹴而就,一定要与我们的实际情况相结合,踏实审慎的进行,而针对这些问题的建议也正能够帮助我们的制度更加适应当下发展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