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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扩建引发邻里妨害纠纷案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宅基地使用权 > 宅基地使用权法案例

案情简介

李某与赵某为同村邻居,2024 年李某翻建房屋时扩建附属设施,赵某认为侵占自家宅基地,多次协商无果后在李某东墙处挖深沟放水抗议,导致李某施工停滞且地基受潮。李某报警后矛盾未解决,起诉要求赵某填平深沟、排除妨害,赵某反诉要求李某拆除扩建部分。

 

刘颖新律师评议

1.宅基地使用权的行使应以登记范围为限且不得损害他人权益,法院现场勘查及证据审查已确认李某扩建未侵占赵某宅基地,其合法使用权应受保护。

2.赵某虽认为权益受损,但采取挖沟放水的方式维权明显不当,该行为已对李某的宅基地使用权构成妨害,应承担排除妨害、恢复原状的责任。

3.邻里纠纷应遵循团结互助原则,双方本可通过村集体或行政部门界定边界,赵某的过激行为扩大了矛盾,需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相关法律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三十六条:妨害物权或者可能妨害物权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险。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八条: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案情简介

李某与赵某为同村邻居,2024 年李某翻建房屋时扩建附属设施,赵某认为侵占自家宅基地,多次协商无果后在李某东墙处挖深沟放水抗议,导致李某施工停滞且地基受潮。李某报警后矛盾未解决,起诉要求赵某填平深沟、排除妨害,赵某反诉要求李某拆除扩建部分。

 

刘颖新律师评议

1.宅基地使用权的行使应以登记范围为限且不得损害他人权益,法院现场勘查及证据审查已确认李某扩建未侵占赵某宅基地,其合法使用权应受保护。

2.赵某虽认为权益受损,但采取挖沟放水的方式维权明显不当,该行为已对李某的宅基地使用权构成妨害,应承担排除妨害、恢复原状的责任。

3.邻里纠纷应遵循团结互助原则,双方本可通过村集体或行政部门界定边界,赵某的过激行为扩大了矛盾,需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相关法律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三十六条:妨害物权或者可能妨害物权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险。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八条: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