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邻关系与侵占宅基地使用权的界定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宅基地使用权 > 宅基地使用权法案例
基本案情
原告张晓丁与被告苏晓芙系姑舅老表关系。原告家人的宅基地与被告宅基地相邻。2008年下半年,原被告同时翻盖老房子,两家房子紧挨着中间没有留巷子,原告先拉的围墙,被告拉围墙时相邻原告的一面没有拉围墙,两家相邻的一面共用一堵围墙。被告在自己院内的东北角紧挨原告围墙的地方搭建厕所及鸡圈。
刘颖新律师评析
本案在法律性质上属于因相邻关系产生的侵权纠纷,属于一般侵权行为,适用过错责任。原被告相邻部分共用一面围墙,属共墙相邻问题。根据法律规定,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关于原告请求责令被告停止侵权行为,拆除紧贴并直接利用原告方院墙的西侧墙面搭建的厕所和鸡圈等构筑物,残留在原告西墙上的污迹应用白石灰或其他方法清除、涂去的主张。根据查明的事实,被告所建厕所靠原告围墙的一面另行垒了墙体,并未利用原告的院墙墙面,被告在自己院内搭建厕所、鸡圈符合当地的生活习惯,不存在对原告侵权,也未给原告生活造成影响和不便,该请求本院不予支持。关于原告请求责令被告不得在原告方院墙西侧向西10厘米的空间内建构固定性的物体,并确保厕所或鸡圈等物产生的滴水不得冲刷原告墙体。该主张实质上是侵占宅基地使用权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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