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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五保”代表着其放弃房屋所有权吗?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宅基地使用权 > 宅基地使用权法案例


【案例】

吴某等诉渔洋关镇大房坪村委会、曾某房屋买卖协议无效案,《民法物权法典型案例疏议》,法律出版社2010年版

【裁判要旨】

所有权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处分四项权能。其中处分权是所有权的核心。“五保”对象对其个人财产是享有所有权的,只是“五保”对象对其个人财产“不得自行处分”。申请“五保”并不代表其放弃房屋所有权,案涉村委会对五保户的房屋只是享有代管权,而无处分权。

【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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