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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评估机构不独立,偏袒拆迁方,该怎么办?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房屋拆迁 > 房屋拆迁知识点

拆迁评估机构的独立性、客观性、公正性,直接影响评估结果的公正性,进而影响被拆迁人的补偿金额。实践中,部分评估机构受拆迁方干预,偏袒拆迁方,压低房屋评估价格,损害被拆迁人的权益,此时被拆迁人有权要求重新评估,或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机构由被拆迁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拆迁方不得单方指定评估机构,评估机构需具备房地产价格评估资质,独立开展评估工作,不受拆迁方干预。若评估机构存在偏袒拆迁方、压低评估价格的行为,属于违规操作,被拆迁人可向评估行业主管部门投诉,要求查处评估机构的违规行为。

被拆迁人收到评估报告后,若认为评估机构不独立、评估结果偏低,可在10日内申请复核评估,要求评估机构重新评估;对复核结果仍不服,可向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由专家委员会对评估结果进行审核,出具鉴定意见。若鉴定意见确认评估结果不合理,可要求评估机构重新出具评估报告,或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拆迁方按合理评估价格给予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