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中,被拆迁人如何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房屋拆迁 > 房屋拆迁知识点
被拆迁人的知情权受法律保护,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被拆迁人有权申请公开拆迁相关的政府信息,核实项目合法性、补偿标准等,这是依法维权的重要前提。很多被拆迁人因不知道如何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导致无法获取关键证据,维权被动,其实申请流程简单,需按法定要求操作。
可申请公开的拆迁相关信息主要包括:征收预公告、征收决定、征地批复、规划许可、立项文件、补偿方案、土地现状调查结果、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评估机构选定情况、补偿费用支付情况等。申请方式有三种:一是书面申请,向拆迁方或相关行政机关提交书面申请,说明申请公开的信息名称、用途、联系方式等;二是网上申请,通过当地政府门户网站的信息公开专栏提交申请;三是口头申请,确有困难的可口头申请,由行政机关记录相关信息。
行政机关收到申请后,需在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延长时间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并需书面告知申请人。若行政机关拒绝公开、逾期未答复,或公开的信息不完整,被拆迁人可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投诉,或提起行政诉讼,要求行政机关依法公开相关信息,保障自身知情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