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遗留违法建筑,拆迁时真的零补偿吗?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房屋拆迁 > 房屋拆迁知识点
很多被拆迁人担心,自己的房屋属于历史遗留违法建筑,拆迁时会被零补偿,实则历史遗留违法建筑的补偿,需结合建筑建成时间、是否符合规划、是否合法使用等因素综合判断,并非一律零补偿,拆迁方直接认定为零补偿的行为,可能属于违法。
历史遗留违法建筑的认定标准:一是建成时间,2008年《城乡规划法》实施前建成的房屋,若符合当时的规划政策、长期合法使用,且未被相关部门认定为违法建筑,属于历史遗留合法建筑,应按合法房屋补偿;二是建成时间在2008年之后,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等审批手续,擅自建设的房屋,属于违法建筑,拆迁时一般不予补偿,但可酌情给予重置成本补偿(如建筑材料费用)。
需注意,违法建筑的认定有严格的法定程序,必须由规划部门作出书面《限期拆除决定书》,告知被拆迁人陈述申辩权、复议诉讼权,未经法定程序认定,任何房屋都不能直接按违法建筑零补偿。被拆迁人若认为自己的房屋属于历史遗留合法建筑,可提供建房审批手续、缴费凭证、历史照片、邻居证言等证据,证明房屋的合法来源,要求拆迁方给予合理补偿,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