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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铺拆迁补偿,停产停业损失怎么算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房屋拆迁 > 房屋拆迁知识点

合法经营商铺(有房产证、营业执照、纳税记录)拆迁,除房屋价值、搬迁费、临时安置费外,必须支付停产停业损失,《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明确规定。

停产停业损失计算方式:按经营面积×每平方米补偿标准(各地不同,如每月200–500元,补偿6–12个月);或按近3年平均营业额×停产期限;或按房屋价值的一定比例(如5%–10%)。

拆迁方常以“无证经营”“非商业用房”为由拒付或少付,被拆迁人可提供营业执照、租赁合同、纳税凭证、银行流水,证明合法经营,要求足额支付。住改商房屋(住宅改商铺),部分地区按商业标准补偿,具体看当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