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领域Specialized field

联系我们Contact Us

了解更多我们的详细信息,请致电136 7129 5837

或给我们留言在线留言

公房(房改房、公租房)拆迁,补偿归谁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房屋拆迁 > 房屋拆迁知识点

公房拆迁补偿分配,核心看产权归属与承租权:房改房已购公有住房,产权归个人,补偿全部归产权人;公租房、廉租房,产权归单位或政府,补偿分两部分——房屋价值补偿归产权单位,搬迁费、临时安置费、装修补偿归承租人,部分地区允许承租人按政策购买安置房。

公房承租人需具备合法承租手续(租赁合同、租金缴纳记录),实际居住,无其他住房。拆迁时,产权单位不得擅自解除租赁关系,应与承租人协商安置,保障承租人居住权。

实践中,公房拆迁常出现产权单位与承租人争夺补偿,承租人可提供承租证明、居住证明、装修票据,主张应得补偿。部分地区政策允许公房承租人选择货币补偿或产权调换,具体以当地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