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迁时,被安置人口享有哪些权益?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房屋拆迁 > 房屋拆迁知识点
1.获得公平补偿权
被安置人口有权获得与被征收房屋价值相当的补偿,包括房屋价值补偿、搬迁与临时安置补偿、停产停业损失补偿(针对经营性房屋)等。补偿标准应不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确保居住权益不因拆迁受损。例如,若被征收房屋为住宅,被安置人口可选择货币补偿或产权调换;若选择产权调换,政府应提供等值安置房并结清差价。
2.知情权与参与权
拆迁方需依法公开拆迁政策、补偿标准、安置方案等信息,被安置人口有权了解拆迁项目的具体内容,并通过听证会、协商会等形式参与安置方案讨论,提出意见并要求听证。例如,若多数被安置人口认为补偿方案不合理,政府应组织听证会并根据意见修改方案。
3.选择安置方式权
被安置人口可自主选择货币补偿、房屋产权调换或二者结合的方式。若选择产权调换,政府应提供符合质量标准的安置房,并确保调换房屋的区位、面积等满足合理居住需求。例如,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的,政府应提供改建地段或就近地段的安置房。
4.监督权与救济权
被安置人口有权监督拆迁过程,对违法违规行为(如不合理补偿、暴力拆迁)向有关部门举报或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例如,若拆迁方未足额支付补偿款,被安置人口可通过法律途径要求其履行补偿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