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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时房子要被强拆了,应该采取这些措施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房屋拆迁 > 房屋拆迁知识点

近期,很多拆迁的当事人都咨询在没有跟拆迁部门协商好征收补偿时,拆迁方就声称要强拆他的房子。在面临强拆时,很多老百姓就会手足无措。今天盛廷律师就为大家讲讲两种常见的强拆行政行为,并且讲讲强拆发生时,要做哪些工作能让财产受的伤害降到最低。


有证房屋,没有签补偿协议被强制拆除


拆迁部门在未与被征收人达成一致时,想拆除被征收人的房子。现行法律都强调对房屋要依法实施拆除,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司法强拆程序的启动,能够对拆迁工作的正常完成起到推动作用。但是大家要有所了解,司法强拆是要严格满足法定条件,并严格依法定程序启动的。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相关规定


第二十七条: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 

第二十八条: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可知,如果大家与拆迁部门没有达成一致,就要警惕房屋被强拆的风险。在国有土地征收的过程中,大家一定要注意征收决定公告上写的签约的起止期限。因为在规定的期限内,拆迁部门经过与我们多次协商还不能达成一致的话,可能会直接申请市县级人民政府出补偿决定。大家在收到这个补偿决定后一定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提出复议或者诉讼,从而推动案件的进一步发展。如果被征收人既不申请复议,也不提起诉讼,那么市县级人民政府可能会向人民法院申请对大家的房屋进行强制执行。


无证房屋,被认定为违章建筑后强制拆除


现实生活中,很多房子由于历史遗留问题,没有办理过规划许可证和房产证。在大家遇到征收时,拆迁部门为了降低成本,会直接将手续不全的房子简单粗暴的认定为违章建筑。然后通过以拆违章建筑的方式对大家的房屋进行拆除,以此降低拆迁的成本。大家遇到类似的拆迁时,一定要注意到违章建筑的认定是有严格的法律程序的,并且在大多数情况下的认定都存在各种程序上的问题,关注的点要放在拆迁方的违法建筑认定程序是否合法。大家事先可能收到各种拆违的法律文书,比如责令限期拆除通知书、限期拆除决定书、催告通知书、强制拆除决定书等,大家务必注意在收到上述文书后一定要及时的通过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的法律程序进行维权。如果政府直接将房屋强拆,我们可以先确认政府强拆行为违法,然后再向政府申请履行国家赔偿或者向法院提起国家赔偿的诉讼。


遭遇强拆,我们有哪些可以做的?


(1)人身安全放第一。一定注意自己的人身安全,避免作出过激的行为,尽量避免与拆迁部门产生肢体冲突,如果激烈的冲突,可能会被政府以妨碍公务进行拘留,让我们维权变得被动。


(2)做好取证工作。强拆前,要将屋内屋外及物品进行拍照。强拆时,要对强拆现场进行拍照、录像。最好能拍到谁拆的房子,即强拆是哪个政府部门组织实施的。这些证据,对于后期我们起诉确认政府强拆行为违法很有利,可以直接确认哪个部门作为被告。在确认违法之后,申请国家赔偿时,可以将拍的照片作为证据使用。


(3)打市长热线12345求助。市长热线是指各地市人民政府设立的由电话12345、市长信箱、手机短信、手机客户端、微博、微信等方式组成的专门受理热线事项的公共服务平台,提供“7×24小时”全天候人工服务。遭遇强拆时,可以及时的拨打市长热线,要求政府紧急协调现场工作。


(4)及时向警察求助。强拆之前,可以写紧急人身财产保护申请给公安机关邮寄,请求依法保护财产。强拆时,可以及时报警,要求警察出警对强拆行为进行制止。报警可能无法阻止强拆,这一程序必须要有,警察出警并立案调查的话,那么可以找出实施强拆的主体,假如警察不出警,可以针对他们的这种不作为打警务监督电话12389进行投诉,或者可以搜集证据直接向法院提起确认派出所行政不作为违法的诉讼。


(5)通过法律途径维权。很多人在面临拆迁问题时,往往不是第一时间通过法律途径维权,而是一直放着不解决,但需要注意是,申请行政复议或是提起行政诉讼都是有规定的时间的,如果没有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提起相应的维权程序,可能就错过了提高补偿、确认强拆行为违法的机会。确认拆迁方强拆行为违法,只是维权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将补偿权利“变现”,才是维权的最终目标。盛廷律师建议大家在遇到拆迁问题时要及时的咨询专业律师,依法、理性的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