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玉林最牛“钉子户”看:住改商房屋拆迁如何补偿?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房屋拆迁 > 房屋拆迁知识点
最近,两栋楼位于广西玉林市石子玲农贸市场对面的三层小楼火了。原因是在后面新开发的高楼的映衬下,这两栋破旧的小楼特别显眼,而且一左一右坐落在楼盘大门两侧,被网友戏称为“门神楼”“保安楼”。
这两栋楼位于玉林市玉州区民族南路石子玲农贸市场的对面,一个大型楼盘的大门前。两栋楼都是三层建筑,一栋外墙并没有进行装修,一栋贴了瓷砖,非常“扎眼”地矗立在小区门口两侧。
据说在十年前,开发商给出了等同面积商品住宅加100万元补偿的报价,想拆掉这两栋楼,因为房子所在位置当时正好是开发商想建售楼处的地方,但是房主想要同等面积的房子外加500万元的补偿款,而当时玉林的平均房价只有2500元左右。双方没谈拢,就一直没有拆。
随着时间的推移,后面的大楼也从一块空地变成了现在的高楼大厦,而且基本上都已经卖完了。据说后来这两栋房子的房主找过开发商想拆掉房子,但是开发商并没有同意再拆。当初开发商想把这两栋房子拆掉,可能主要还是为了自己的房子好卖一些,毕竟有这两栋民房在大门前面,总会多少影响购房者的购房欲望,而现在房子都快卖完了,开发商也没有必要再花钱去拆了。
不过,关于两户的要价是否过高的问题,在网络上也引起了热议,特别是在十多年前房价只有2500元左右的情况下,500万可以买到20套100平米的房子。也有网友认为,这两栋民房刚好在马路边上,而且对面就是农贸市场,人流量肯定足够大,一楼做商铺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自己不做生意还可以收取租金,应该一年也有不少收入。
那么,建在路边的住宅就是商铺吗?会按照商铺补偿吗?
一般临街的房子都会留一道门,也有的直接在房子上开个门,以方便自己做生意或者出租,但是这些房子登记一般都是住宅,这就是所谓的“住改商”。这种情况下如果遇到拆迁怎么补偿呢?
当前“住改商”房屋拆迁并不完全统一,有的以房屋权属登记为准,有的以房屋的实际用途为准,有的以房屋权属登记兼实际用途为准。
因商铺的区位、使用性质与住宅有所不同,商铺的价值比普通住宅价值更高,因此,商铺在拆迁时,与住宅补偿标准是有所不同的。这种情况下,到底该如何补偿呢?
国家层面法律规定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城镇房屋拆迁工作维护社会稳定的紧急通知》的规定:
“对拆迁范围内产权性质为住宅,但已依法取得营业执照经营性用房的补偿,各地可根据其经营情况、经营年限及纳税等实际情况给予适当补偿。”
也就是说,“住改商”是可以获得相应的补偿的。
地方层面法律规定
一些地方也制定了相应的补偿办法。
比如,《武汉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第32条规定:
“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自行改变房屋用途作为生产经营性用房使用的,应当按照住宅房屋给予征收补偿。但本办法公布前,住宅已作为商业门面使用,且以该住宅为注册地址办理了工商营业执照的,对其实际用于经营的部分可以给予适当补助,补助标准原则上不超过商业门面与住宅房屋市场评估差价的50%,具体标准由各区人民政府制定。”
小结
不难看出,无论是国家层面,还是地方的一些实际做法,对“住改商”类商铺在遇到拆迁时,不是采取“一刀切”的补偿方式,即单纯用住宅的补偿方式进行补偿,而应参考房屋的真实用途、营业执照等文件来综合衡量。
所以,即使您是“住改商”,合理的补偿也要尽力争取,一定要保存好房产证、营业执照、缴税凭证、租赁合同等文件,这些是您作为房屋所有权人或承租人主张补偿的依据,一旦发生强拆、偷拆的情形,及其容易导致有效证件的灭失,进而影响获得拆迁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