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违法强拆国家赔偿?从张志超332万国家赔偿,谈征地拆迁国家赔偿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房屋拆迁 > 房屋拆迁知识点
张志超最终获得332万国家赔偿
其实,在征收拆迁领域
有些情况也是可以获得国家赔偿的
且根据《国家赔偿法》的相关规定
赔偿不应低于应得的相关拆迁安置补偿权益
据此前媒体报道,2005年1月10日清晨,山东省临沭县第二中学一名女生在校突然失踪。
一个月后,该女生的遗体在学校一男生厕所被发现。此时,正在读高一的少年张志超被警方认定涉嫌强奸杀人罪,将其逮捕。
2006年3月,山东临沂中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张志超强奸罪成立,判处其无期徒刑。
2017年11月16日该案启动再审程序,庭审过程中,检方提出疑罪从无,2020年1月13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在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张志超案”再审宣判,宣告张志超无罪。
今年6月1日,张志超向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式提出国家赔偿申请,最终张志超获得332万元国家赔偿,包括张志超被羁押5449天的人身自由赔偿金188.9万元和精神损害赔偿141.6万余元以及当年法院从其家里划扣的5500元。
张志超入狱15载,从15岁到30岁,案件没有查明就被羁押,如今终获自由。我们经常看到刑事案件嫌疑人被无罪释放,获得国家赔偿的案例。
其实在征收拆迁领域,有些情况也是可以获得国家赔偿的。
什么是国家赔偿?
国家赔偿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因行使职权给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人身权或财产权造成损害,依法由侵权的国家机关履行赔偿义务。
一般包括行政赔偿、刑事赔偿,征迁领域的赔偿就属行政赔偿范畴。
什么样的情况可以申请国家赔偿?
如果拆迁方违法强拆了合法建筑,被拆迁人可以申请国家赔偿。例如以下这几种情况就属于非法强拆:
拆迁方没有相关部门的批文许可就实施拆迁行为;
采取暴力、威胁、中断水、电气和封路等强迫拆迁行为;
拆迁部门超范围拆迁;
根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行政违法强拆的应当进行相关的赔偿,而秉持的基本原则是,为体现对违法拆除行为的惩戒,赔偿不应低于应得的相关拆迁安置补偿权益。
申请国家赔偿的程序是什么?
而申请国家赔偿的,应当遵循以下程序:
①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赔偿申请,同时递交申请书,申请书应载明受害人的自然状况、具体的要求、根据和理由等。
②行政审判庭或赔偿委员将会以合议的方式来审理案件,并作出决定是否作出赔偿。
不予赔偿或者有异议怎么办?
赔偿义务机关逾期不予赔偿的、被征拆人对赔偿方式、项目、数额有异议的,或赔偿义务机关作出不予赔偿决定的,被征拆人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或者赔偿义务机关作出赔偿或者不予赔偿决定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与一般的行政诉讼不同,行政赔偿的申请人要主动提出赔偿清单,如果产生了纠纷进入诉讼阶段,也应当遵循“谁主张、谁举证”的一般原则。
因此,各位被拆迁户们应该自拆迁之初就清点好屋内财产,列出财产清单,保存好相关票据,形成证据链条,从而使自己处于有利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