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棚户区拆迁补偿标准双标?其他村民也是这么做的,凭啥就我被捕了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房屋拆迁 > 房屋拆迁知识点
2020年8月19日下午,河南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法院一楼大法庭内,张印多次泪如泉涌,泣不成声。
“我作为党员,积极配合拆迁。(他们)用张印像牛一样、像马一样。(借)用户口本的,人山人海,明着用,不是暗着用,明打明……”
张印在法庭上说。
被告人张印是新华区西市场街道张泉庄村一位农民,今年48岁,他因借用两名同村人的户口签订补偿协议获取补偿而被追诉。
2017年3月,位于平顶山市区北郊的张泉庄村开始进行棚户区改造征迁,启动华耀城项目。
张泉庄村属山区、丘陵地带,背靠平顶山北郊的雷锅台山,土地系石头地。村民开玩笑说“锄地的时候绝对不会打瞌睡”。
因土地贫瘠,亩产仅百十斤,靠种地还不够一家人的口粮。因此,该村大量的土地被村民占用建设房屋,有的家庭建到三、四层高,还有的家庭建设了多处房屋,房租收益成为该村主要生活来源。
该村普遍存在一户多宅、一宅过大的情况,而且因历史原因大量村民的住宅没有办理宅基地证。
在这样的背景下,指挥部高度重视群众诉求,在关于宅基地认定和补偿问题上展示出了充分的灵活性。平顶山新华区一名官员曾在一次动员会上承诺:
“房屋不论有证没证都属于合法就可以赔偿。”
如果房屋的面积大于260平方米,超出的部分需要分户。村民疑问很大,但因为这是项目指挥部具体提出的要求,而且也切实解决了很多群众的无证房屋问题,村民开始寻找并借用别人的户口本。
张印此前任该村联防队长,拆迁中亦被指定为该村征迁二组的副组长。
检察机关指控其违背征迁安置补偿政策,
借用同村村民的户口办理拆迁补偿手续骗取国家补偿款,涉嫌贪污;
另一座房产是张印借用同村另一村民的户口办理拆迁补偿手续,涉嫌诈骗。
2019年11月29日,张印被新华区监察委留置调查,随后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目前已被新华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贪污罪、诈骗罪起诉至新华区人民法院。继张印被捕后,又有一户村民因此收到了立案通知书并且被冻结了相关财产。
据西市场街道办负责人称,前期的拆迁款由政府垫资。征迁以后,村民过渡费偶有延迟,发放基本正常,但项目却迟迟未能启动。再到后来,华耀城项目好像也不再提了,投资主体也变成了政府全资控制的地方城投。
根据《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的规定,
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
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罪论。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维护自身财产无可厚非,但一定要通过正当途径,像是借户口本这种行为,是坚决不可为的,还有拆迁时改户口也是禁止的,拆迁款往往涉及金额较大,如果触犯了刑法,就要面临牢狱之灾了。
在征收拆迁过程中,由于历史原因形成的超占面积、一户多宅等情况,经过认定可以领取补偿的一定按照政策法律来实施。
像本案中通过借户口本来领取补偿款的情况,无论是经过谁的授意,都不应该去做,只有遵守法律才能保护自己。稍有不慎,就会涉及贪污罪、诈骗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