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拆迁不受行政法制约,签了别后悔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房屋拆迁 > 房屋拆迁知识点
在日常生活中,经常会碰到协议拆迁和征地拆迁等问题,两者都与拆迁相关并且两种拆迁都有其相应的流程,需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执行。
定义不同
协议拆迁,顾名思义是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拆迁意愿,即拆迁方是除了政府及相关部门以外的普通民事主体,通过与被拆迁方订立协议的方式实现对其房屋拆迁的情形。与相关部门主导的拆迁相对应,协议拆迁不具有强制性。
征地拆迁是指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或者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给予公平补偿的系列法律行为。
主体不同
协议拆迁往往是民事主体,征地拆迁一般是政府的征收部门。
目的不同
协议拆迁,往往是为了商业利益,征地拆迁中拆迁协议的签订一般是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
违约责任不同
协议拆迁中,双方若不履行协议,往往承担民事责任;而征地拆迁中,往往涉及到行政责任,比如国家赔偿。
征收,一定是国家行为,由政府主导并负责,城市和农村皆是如此。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八条规定,要征收国有土地上房屋需要具有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还需进行社会风险评估,征收补偿费用应当足额到位、专户存储、专款专用。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规定,征收土地需要由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这时,房屋作为地上附着物,在拆迁时应当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进行补偿,原则是不降低原有生活水平。
因此,征收房屋或者土地是为了社会建设所实施的行为,无论是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还是集体土地征收,都需要依法依规依程序进行。
由于协议拆迁不属于上述任何一种名义的征收,所以其属于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民事合同。
协议拆迁主体是一般民事主体,不受行政法规的限制,有很大的灵活性。
协议拆迁只要双方就拆迁达成一致就可以,没有太多繁杂程序,为拆迁方节约了时间和成本,反之对被拆迁方来说,少了各种繁琐程序的保护,自己的利益不仅可能落不到实处反而会遭到对方任意践踏,最终得不偿失。
其实协议拆迁最大的优势就是“协议”,没有协议就不可以强拆,因此作为被拆迁人如果你是协议拆迁,就得多注意以下几点:
如果对拆迁补偿款不满意千万不要签字;
遇到拆迁方让你搬迁或者侵犯你合法权益时,首先保护好自己人身安全,然后报警走法律程序;
请专业拆迁律师介入。
总之,协议拆迁并不是一个严谨的法律概念,最好不要轻易同意协议拆迁。
协议拆迁和拆迁协议是不一样的,两者主要的区别包括适用的法律程序不同、适用范围不同、行为所指向的标的不同、产生的法律后果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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