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得到拆迁款而假离婚10次,这涉嫌触发刑法,将被判刑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房屋拆迁 > 房屋拆迁知识点
7月6日,媒体报道了这样的一则新闻《儿媳嫁公公,岳父娶婆婆,这家人为了拆迁款竟然“假结婚”10次!》,光是听名字就够让人匪夷所思的,没想到如此荒诞一幕竟在现实生活中真实上演。
李爱凤是湖南长沙黄花镇村民,因机场改扩建工程房屋被划定在征收拆迁区域内,李爱凤与陈林是原配夫妻,儿子陈科,儿媳刘茜,亲家公刘东夫妻,这是一个六口之家,在面对征收拆迁的巨额补偿时,这一家人却动起了歪脑筋。
李爱凤先是与原配陈林办理离婚,而后嫁给了亲家公刘东,儿媳刘茜先是与儿子陈科办理离婚,而后又嫁给了公公陈林。
就这样,5年内这一家六口通过办理“结离婚”的方式,纷纷将户口迁到了拆迁区域。达到目的后,又再次离婚,与原配复婚,如此反复操作竟达10次之多。
如果不是被群众匿名举报到拆迁安置指挥部,经过调查核实,一旦得逞,将获利百万。
对于某些人来说,在征收拆迁巨额利益面前,如果为所欲为、不择手段,就有可能会触犯刑法,受到法律制裁。
拆迁款诈骗会怎样?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使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交付财物,行为人获得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欺诈罪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徙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根据2011年3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題的解释》(自2011年4月8日起施行),就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3000元至1万元以上、3万元至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本案中,李爱凤与陈林因涉嫌诈骗已被刑事拘留,刘东被取保候审。目前,案件仍在进一步审查中。
征收拆迁本是改善家庭生活环境的好机会,想动征收拆迁的歪脑筋,得到的不义之财也是烫手山芋,小心“赔了夫人又折兵”,况且项目方监管严格,比如本案中,拆迁指挥部就表示不仅会在拆迁工作中不断开展走访调查,拆迁工作完毕后仍会进行“回头看”。
如果想利用“假离婚”的方式套取不义之财,也是风险重重,更要小心假离婚变成真离婚,那时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债务问题、孩子抚育等一系列问题就会接踵而至,假想法做成真事实,小心得不偿失。
面对征收拆迁,上上策就是实事求是,不瞒报、不虚报,不耍“小聪明”,维护合法利益,不要贪墨之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