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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图少给拆迁补偿款,堂而皇之给百姓“下套”,律师都感叹“天衣无缝”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房屋拆迁 > 房屋拆迁知识点

“保障群众的利益,为人民服务”是政府工作的宗旨。但少数地方征收方在征收中摆不正自己的位置,竟然钻法律的空子给百姓下套,堂而皇之侵害百姓的权益。


开宾馆的秦刚就遭遇了这样一个“行政圈套”。连执业多年的律师都感叹几乎可以称为天衣无缝。



突如其来的电话


2018年的春节刚过一个月,节日氛围还没消散,秦刚就接到了某市某区法制办的一个电话。


对方告诉秦刚:“你在某市宾馆这栋房子之前没有达成拆迁协议,现在报请区政府作征收补偿协议了,已经过了诉讼复议期限……”


秦刚心脏猛地一跳:“什么期限?我不知道这个事啊!”


“当时去了你家宾馆,也去了居委会,都联系不到你。最后是在报纸上公告送达的。”


秦刚按捺住心情继续问:“送达的是什么?没人跟我联系啊!”


“征收补偿决定书。我们经过多次送达,邮寄也被退回了,联系不到你只能选择在报纸上公告……”


秦刚忍不住打断:“稍等,我想问问,我这个电话你是怎么得到的???”


对方(沉默7秒):“额……这个是后来我们找到……”


秦刚感觉自己的火气蹭蹭往上冒。这叫联系不到我?还过了期限?


新年的平静就这样被打破了。2018年,出庭、上诉成了秦刚生活的关键词。



将近两年的等待


事情要回到2年前来说。


2016年初,某省某市发布了棚户区(危旧房)改造的征收公告。


秦刚在外做生意,多地奔波,在该市有一栋2层的房屋,一层用于出租,二层开了一家宾馆。这栋房屋正好在征收范围内。


2016年3月,秦刚的房屋作了评估。征收方的工作人员到宾馆多次和秦刚对接拆迁事宜,秦刚对征收方出具的房屋评估、补偿金额等提出了一些异议,征收方表示会作修改调整。


此后,秦刚一直等待征收方联系,协商后续拆迁事宜,但一直没有消息。秦刚便离开该市,去了其他城市。知道征地拆迁牵涉广泛,战线一般会拉得比较长,秦刚没有奇怪,只是耐心等待。


一等将近两年。


谁知道,2018年再次接到电话,却是被告知:自己没有在法定期限提起复议或诉讼的程序,要被强制执行《征收补偿决定书》。


到底发生了什么?好端端的协商拆迁变成强制执行?


挂断法制办工作人员的电话,秦刚意识到这件事必须走法律途径解决,否则自己就得吃下这个莫名的亏。


天衣无缝的圈套


2018年5月,律师介入了这个案子,起诉了作为征收方的区政府,请求法院撤销其作出的征收补偿决定。


两位律师很明确:区政府作出的征收补偿决定并没有依法送达给秦刚,并且《征收补偿决定书》有未给予申请复核评估结果的权利、未给予选择产权调换房屋的权利、未履行作出征收决定的法定程序等诸多违法情形,显然依法应当被撤销。


此时,秦刚和律师都不会想到,区政府下了一盘大棋,早已设下了一个天衣无缝的圈套等着他们钻。


庭审中,区政府对《征收补偿决定书》的违法之处避而不谈,而是提供大量证据证明:已经穷尽法定的所有程序将《征收补偿决定书》送达给秦刚,但都联系不到本人。而现在,秦刚的起诉期限已过,依法应当驳回起诉。


区政府有备而来,凭借极其详实完备的证据,令法院相信了两件事:《征收补偿决定书》确实已经送达;秦刚确实已经超过法定起诉期限。


就这样,一审秦刚败诉了。


见招拆招的破局


对手比想象的更加狡黠。


区政府一口咬定《征收补偿决定书》是依法送达了的,而且有详实的证据来证明。


但漏洞不是没有——“联系不到人所以公告送达”?但是最后却又打了个电话?


这个举动暴露了区政府 “设套”的本质,既然对方在文件的送达上做文章,那么律师就见招拆招。


仔细研究了区政府陈述的长达8页的理由和证据,盛廷律师作了诸多勾画圈点。这些点,就是破局的关键。


2019年5月,律师提起了上诉。


区政府自以为做得天衣无缝,殊不知蛛丝马迹早已在各种细微之处留下。


区政府称没有秦刚的联系方式,事实上在最开始和秦刚沟通评估事宜时就应该留存了号码;


区政府称询问秦刚租户,租户没有秦刚联系方式,事实是租户是和秦刚亲戚签订的协议,他们完全可以拿到秦刚亲戚的联系方式;


区政府称到宾馆寻找秦刚送文件敲门无人应,事实是宾馆有多个门,他们敲的是屋后被封闭的门;


区政府用以证明文件送达的照片,是工作人员原拿在手上拍照,并没有张贴留置下来,自然秦刚无法看到;


区政府用快递底单证明采取了邮寄方式送达,但底单上根本没写收件人的手机号,因此快递被退回;


区政府提供的居委会开具的无法联系秦刚的证明,事实是他们根本没有向居委会问联系方式,只是问是否常住;


区政府称最后依法在报纸上公告送达,事实上秦刚这种情况根本不适用公告送达;


……


二审庭审中,律师对区政府提交的证据逐一攻破和瓦解,将其怀揣不当行政目的,故意不将文件送达的真相展露庭前。


区政府还试图辩解,是因无法联系到秦刚本人及其成年同住家属,故无法直接送达和留置送达。但已无法令法院采信。


至此《征收补偿决定书》已确凿并未送达,“超过法定期限”的说法也就不成立。


最终,区政府败诉。法院判决撤销原审行政裁定,指令原审法院继续审理。


结语


经历两轮庭审,这个区政府本以为自己会胜诉的案件,最终以其败诉被发回重审告终。


这个案例中,政府剥夺了被拆迁人的多项实体权利和救济权利,企图以看似合法实则违法的姿态,逼迫被拆迁人接受政府单方订立的拆迁补偿结果。


如果不是区法制办的一个电话漏了马脚,恐怕很难被人发现这是个圈套。相对政府,被拆迁人是弱势群体,遇到这样的事情几乎是毫无翻盘之力。好在律师的存在,能够帮助像秦刚这样的受害者维护权益。


遇到拆迁,不必慌张,各地拆迁政策不同,且拆迁案件本身复杂,切勿简单套用,建议寻求专业法律的救助,为自己争取最大的合法权益。


(本文人物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