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利益的分配应以房屋所有权的比例为基础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房屋拆迁 > 房屋拆迁案例
基本案情
兄妹二人共同继承了父母的房产,弟弟因工作原因搬离,哥哥则一直与父母同住,兄妹二人的户籍均未迁移。2015年和2016年,父母相继离世,哥哥继续居住在该宅院内。2019年4月,该宅院内的八间房屋被纳入拆迁计划,哥哥代表家庭签署了相关拆迁协议,并获得了3套新住房及120万元的补偿款。现在,弟弟起诉哥哥,要求按比例继承拆迁所得的利益。
刘颖新律师评析
鉴于父母去世后,兄弟二人未进行法定继承,也未有分家协议,法院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结合拆迁政策和哥哥长期与父母同住并承担主要赡养责任的情况,裁定原宅院内的八间房屋按照兄弟七比三的比例进行继承。由于房屋已被拆迁,二人应按照这一比例分配拆迁补偿和新住房。
在拆迁补偿利益的分配中,应首先考虑房屋所有权人和共有权人的共同意愿。若无明确约定或协商不成,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补偿款的分配应以房屋所有权的比例为基础,确保公平合理。这不仅体现了对房屋共有权的尊重,也保障了各继承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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