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恋爱期间房产赠与,分手能否要回?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房屋赠与 > 房屋赠与知识点

情侣恋爱期间赠与房产、承诺赠房,分手后引发的纠纷极多,法律对恋爱赠与有专门裁判规则,区别于普通亲属赠与,并非一概有效或一概返还,需要区分赠与性质。

以结婚为目的的大额房产赠与,属于附条件赠与,最终未登记结婚、恋爱分手,视为条件不成就,赠与人有权起诉撤销赠与、追回房屋,法院普遍予以支持。无特殊目的的普通无偿赠与,已经过户完成,且不存在过错的,一般不予返还。仅口头承诺、未过户的恋爱赠与,随时可以撤销。

因此恋爱期间大额房产赠与风险极大,极易人财两空。分手后受赠方拒不返还的,赠与人可凭聊天记录、转账记录、恋爱事实、购房出资记录等证据,起诉追回房产,多数案件可胜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