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房本还是依登记,怎样确定真正拥有了房屋所有权?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房屋赠与 > 房屋赠与知识点
在生活中,我们总是遇到这样的问题。“刘律师,别人把房子卖给我了,这下问题不大了吧。”“那请问您有进行房屋不动产登记吗”“没有,他的房本在我这呢。”这样的对话说明,在我们日常的认知里,掌握了对方的房本,就仿佛捏住了所有权保障的救命稻草,可是,在法律上事实真的是这样吗?
首先我们要明确标的物的性质,房屋属于不动产,那么不动产的物权变动规则是什么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四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也就是说,仅仅掌握对方的房本,并不能证明就实际拥有了房屋。只有进行房屋不动产登记进行变更登记后才真正拥有了房屋所有权。
在此,我们延伸出一类物权变动的法律知识:物权变动的规则是什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二十四条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由此便知变动依交付,不动产物权变动依登记。
因此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流程需遵循相关法律法规,按照规定的步骤和程序进行,以确保变更登记的合法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