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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与房产存在产权纠纷,赠与协议是否有效?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房屋赠与 > 房屋赠与案例

【案情简介】

老王与小李就一套房产存在产权争议,诉讼期间老王擅自将房产赠与侄子小王,签订赠与协议但未办理过户。小李得知后诉至法院要求确认赠与协议无效。法院审理认定,赠与人对赠与财产无完整所有权,赠与协议效力待定,在产权争议解决前,判决协议暂不履行。

 

【刘颖新律师评议】

赠与人处分存在产权纠纷的房产,因无权处分导致赠与协议效力待定。本案中房产产权尚未明确,赠与协议无法履行。建议赠与人在赠与前确认财产权属无争议,避免因无权处分导致协议无效。

 

【相关法律】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七条:因出卖人未取得处分权致使标的物所有权不能转移的,买受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或者限制转让的标的物,依照其规定。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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