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与房屋为小产权房,赠与合同是否有效?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房屋赠与 > 房屋赠与案例
【案情简介】
小王将名下的小产权房赠与小李,签订书面赠与协议并交付房屋。后因房价上涨,小王反悔,主张小产权房不能转让,赠与合同无效,要求小李返还房屋。小李诉至法院要求确认赠与合同有效。法院审理认定,小产权房的赠与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判决赠与合同无效,小李返还房屋。
【刘颖新律师评议】
小产权房未依法办理产权登记,其转让行为不受法律保护,基于小产权房签订的赠与合同因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而无效。本案中小王虽签订协议并交付房屋,但无法产生物权变动效力。赠与小产权房存在极大法律风险,双方均需谨慎,避免因合同无效引发财产损失。
【相关法律】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五条: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但法律规定物权变动需登记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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