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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与房产存在抵押,未告知受赠人,赠与合同可撤销吗?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房屋赠与 > 房屋赠与案例

【案情简介】

老李将名下一套存在银行抵押的房产赠与侄子小李,签订赠与合同时未告知房产抵押情况。小李办理过户时发现房产已被抵押,无法顺利过户,遂诉至法院请求撤销赠与合同。法院经审理认为,老李故意隐瞒房产抵押的重要事实,导致赠与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小李有权撤销赠与。最终判决撤销赠与合同,老李需赔偿小李因此产生的合理损失。

 

【刘颖新律师评议】

本案的关键是赠与人的如实告知义务。赠与人赠与房产时,应如实告知受赠人房产是否存在抵押、查封等权利限制。故意隐瞒重要事实导致受赠人权益受损的,受赠人可撤销赠与并要求赔偿。实践中,受赠人在签订合同前应核查房产权利状况,避免因权利限制影响过户。

 

【相关法律】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509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48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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