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小王与小张(女)确立恋爱关系为缔结婚姻,小王在现金支付小张后通过转账支付小张。后双方未能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后小张提出分手。小王起诉要求小张返还彩礼,小张辩称,该该笔钱款是小王为增进感情自愿赠与她的款项,并非彩礼。
【刘颖新律师评议】
判断某笔款项是彩礼还是恋爱期间的一般赠与,主观上要看双方是否以结婚为目的,客观上要考察支付款项类型、支付方式是否具有习俗 性、给付财物的数额、给付方经济状况等因素。
【相关法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5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