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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彩礼与恋爱赠与的区分认定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房屋赠与 > 房屋赠与案例

案情简介

小王小张(女)确立恋爱关系为缔结婚姻,小王在现金支付小张通过转账支付小张。后双方未能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小张提出分手。小王起诉要求小张返还彩礼,小张辩称,该该笔钱款小王为增进感情自愿赠与她的款项,并非彩礼。

 

刘颖新律师评议

判断某笔款项是彩礼还是恋爱期间的一般赠与,主观上要看双方是否以结婚为目的,客观上要考察支付款项类型、支付方式是否具有习俗 性、给付财物的数额、给付方经济状况等因素。

 

相关法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5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