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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族纷争:房产赠与后的撤销与反制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房屋赠与 > 房屋赠与案例

案情概述:
王老先生生前将名下一套房产赠与孙子小王,并办理了公证手续。然而,赠与后不久,王老先生因健康问题生活陷入困境,希望撤销赠与以维持生计。小王坚决反对,双方对簿公堂。

刘颖新律师评析:
本案涉及已公证赠与合同的撤销问题。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的规定,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得随意撤销。王老先生虽因特殊情况希望撤销赠与,但除非能证明赠与行为存在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或受欺诈、胁迫等可撤销情形,否则法院难以支持其诉求。最终,法院综合考虑各方情况,认为赠与合同合法有效,且已办理公证,不应撤销,从而保护了受赠人小王的合法权益。

适用法律:《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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