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赠与带居住权,法律保障老人安居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房屋赠与 > 房屋赠与案例
案情概述:
王某与其父母签订《房产赠与合同》,将父亲名下房产赠与王某,并附加王某保障父母永久居住权的义务。合同经公证生效,后王某起诉要求确认赠与合同有效并办理过户。庭审中,母亲王某一同意过户,但要求保障居住权。
刘颖新律师评析:
本案体现了《民法典》中关于居住权的新规定。居住权作为独立的用益物权,为老年人提供了法律保障。王某与其父母签订的赠与合同,不仅体现了家庭成员间的情感纽带,也通过法律手段确保了老年人的居住权益。法院判决诉争房屋归王某所有,同时确认王某一享有居住权,并要求办理居住权登记,这一判决既保障了赠与合同的法律效力,也维护了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适用法律:《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至第三百七十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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