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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赠与的纠葛:附加条件未达成的纷争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房屋赠与 > 房屋赠与案例

基本案情:

赵爷爷有两个儿子,大儿子赵大常年在外地工作,小儿子赵小一直陪伴在身边照顾。赵爷爷决定将自己的一套房屋赠与赵小,但附加条件是赵小要为自己养老送终。房屋完成了赠与手续并过户到赵小名下。然而,没过几年,赵小因工作变动去了其他城市,对赵爷爷的照顾逐渐减少,赵爷爷无奈只能住进养老院。赵爷爷认为赵小没有履行附加条件,想要收回房屋。

 

刘颖新律师评析:

根据法律规定,如果赠与合同附义务,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若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在本案例中,赵爷爷将房屋赠与赵小时附加了为自己养老送终的条件,赵小未完全履行该义务,赵爷爷有权主张撤销赠与。但在实际操作中,需要赵爷爷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赵小未履行约定的义务以及对自己造成的影响。

例如,在类似的案例中,如果赠与人能够出示养老院的费用凭证、相关证人证言等证明受赠人的违约行为,法院可能会支持赠与人的撤销请求,并要求受赠人返还房屋。

总之,在附义务的房屋赠与中,受赠人应当严格履行约定的义务,否则赠与人有权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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