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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将房屋赠与女儿,儿子请求撤销赠与,法院不予支持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房屋赠与 > 房屋赠与案例

基本案情:

李先生与王女士系夫妻关系,育有一子一女。李先生名下有一套位于市中心的房产。近年来,李先生身体每况愈下,考虑到女儿对自己照顾有加,李先生决定将名下房产赠予女儿,并办理了相关手续。然而,李先生去世后,儿子得知此事,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了侵犯,要求撤销父亲对姐姐的房屋赠予,主张自己也应有份。

 

刘颖新律师评析:

在这个案例中,关键的法律问题在于李先生的房屋赠予行为是否合法有效。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但李先生已经办理了相关手续,完成了房屋产权的转移,此时赠与行为已经生效。 从法律角度来看,李先生有权根据自己的意愿处置个人财产。只要赠予行为是其真实意思表示,且不存在受胁迫、欺诈等违法情形,那么该赠予就应当受到法律保护。 例如,在类似的案件中,如果能够证明赠与人在做出赠予决定时受到了不当影响,如被威胁、欺骗等,那么赠予可能会被认定为无效。但在本案例中,李先生是基于女儿的悉心照顾而自愿做出的赠予决定,不存在上述违法情形。 另外,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但这并不意味着父母的财产就必须在子女之间平均分配。父母有权根据子女的表现和自身的意愿来决定财产的分配。 综上所述,李先生对女儿的房屋赠予合法有效,儿子的主张无法得到支持。

 

刘颖新律师免费咨询电话:136712958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