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中的房产赠与反悔案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房屋赠与 > 房屋赠与案例
案情简介:
原告吴某1系被告吴某3与第三人吴某2的婚生女。2018年7月20日,被告与第三人协议离婚,约定将双方共有的位于某号房产赠与原告。但被告在离婚后擅自将该房产出售,原告遂提起诉讼。
刘颖新律师评析:
本案关键在于离婚协议中赠与条款的效力及撤销权限制。根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相关规定,离婚协议中涉及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的条款,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本案中,被告与第三人在离婚协议中将房产赠与原告,该赠与具有保护未成年子女利益的道德义务性质,不可随意撤销。被告擅自出售房产,严重违反离婚协议,法院依法判决被告应履行赠与义务,体现了对未成年人权益的特殊保护。
适用法律:《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相关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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