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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赠与后的居住权争议与解决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房屋赠与 > 房屋赠与案例

基本案情

 

 

王大爷与孙女小王关系亲密,为感谢孙女多年来的照顾与陪伴,王大爷决定将自己名下的一套房产赠与小王,并签订了《赠与合同》。同时,为确保自己晚年生活的稳定与舒适,王大爷在合同中特别约定了自己在该房产内的居住权至去世。

然而,几年后,随着小王家庭情况的变化,她计划对该房产进行装修或出租以获取收益。这一计划引发了王大爷的担忧,他担心自己的居住权会受到影响。双方因此产生了争议,王大爷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并保障自己的居住权。

【刘颖新律师法律分析

 

 

本案涉及房产赠与后的居住权争议。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居住权作为一种用益物权,可以依法设立并受到法律保护。在本案中,王大爷与小王在《赠与合同》中明确约定了王大爷的居住权至去世,这一约定具有法律效力。

法院在审理过程中,会重点审查《赠与合同》的真实性与合法性,以及居住权条款的具体内容。只要合同内容真实、合法且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法院就会认可居住权的设立并保障其有效实施。

经过审理,法院最终判决确认王大爷对该房产享有居住权至去世,并责令小王不得妨碍王大爷的居住权益。法院认为,《赠与合同》中的居住权条款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的体现,具有法律效力。小王作为受赠人,应尊重并保障王大爷的居住权不受侵犯。

本案告诉我们,在房产赠与过程中,明确约定居住权等相关权益是至关重要的。这不仅可以避免未来可能产生的争议和纠纷,还可以确保赠与人和受赠人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同时,家庭成员之间应保持沟通与理解,尊重彼此的需求和权益,共同维护家庭和谐与稳定。

 

法律依据

· 《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 《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七条: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住宅的位置;(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四)居住权期限;(五)解决争议的方法。

刘颖新律师免费咨询电话136712958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