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书遗嘱合法有效,保姆也可以继承房产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房屋赠与 > 房屋赠与案例
被继承人刘大爷与刘大娘育有一子刘杰,一女刘芳。刘大娘早年去世,未留遗嘱。刘大爷晚年与保姆张阿姨关系亲密,张阿姨对刘大爷照顾有加。2021年,刘大爷通过代书遗嘱方式,将名下D房产指定由张阿姨继承,以感谢她的陪伴与照顾。遗嘱由两位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签字确认,并附有刘大爷的亲笔签名及日期。刘大爷去世后,刘杰对遗嘱提出质疑,认为张阿姨与父亲关系不正当,不应继承遗产。
【刘颖新律师评议】
代书遗嘱的效力关键在于是否符合法定形式要件,即是否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本案中,刘大爷的代书遗嘱完全符合上述要求,且内容表达了对张阿姨照顾的感激之情,系其真实意思表示。刘杰虽对张阿姨与刘大爷的关系提出质疑,但此与遗嘱效力无直接关联,除非能证明遗嘱系受胁迫、欺骗等非法手段所立。因此,应认定遗嘱有效,D房产由张阿姨继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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