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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女房产赠与合同效力之争:法律与亲情的双重考量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房屋赠与 > 房屋赠与案例

案情概述:

李母与李小姐系母女关系。李母为支持女儿的事业发展,决定将自己名下的一套房产无偿赠与李小姐,并签订了书面赠与合同。合同中明确约定了房屋的具体位置、面积、产权证号等信息,并约定了过户时间。然而,在过户前,李母因个人原因反悔,拒绝履行赠与合同。李小姐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赠与合同有效并强制过户。

刘颖新律师评析:

本案的焦点在于赠与合同的效力及履行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在本案中,李母与李小姐签订的赠与合同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应认定为合法有效。

对于李母拒绝履行赠与合同的行为,李小姐有权要求法院确认合同效力并强制过户。但需要注意的是,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九条的规定,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因此,在法院判决强制过户前,双方还需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此外,如果李母能够证明存在法律规定的可撤销赠与的情形(如受欺诈、胁迫或重大误解等),她也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赠与合同。但在此案中,并未提及此类情形,故法院应依法支持李小姐的诉讼请求。

适用法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依法成立的合同效力)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九条(赠与财产办理有关法律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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