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不动产赠与登记过户流程(信息来源丰台区建委)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房屋赠与 > 房屋赠与案例
不动产登记赠与过户流程
一、申请受赠方资格核验(40分钟左右出结果,30天内有效)
1、受赠方现场申请:携劳相关身份证件(资料提供见附件一),委托办理的,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受赠方网上申请:北京市不动产登记领域网上办事服务平台→业务办理→个人购房资格审核模块申请。
二、缴纳相关税费
1、优惠价、标准价已购公房,提交补交房屋差价票或者满65年工龄的证明原件。
2、非商品房性质的住宅到综合窗口办理缴税登记时,同时缴纳土地出让金。
3、缴纳相关税费(见背面核税材料)
4、缴纳相关登记费
三、办理房产缴税过户手续
1现场办理:双方携带身份证、户口本、房权证(不动产权证)原件到现场办理缴税、赠与过户手续;
2网上办理:在“北京市不动产登记领域网上办事服务平台”→业务办理→在线办理→房屋赠与。
★办理当天现场咨询台取号,或在“北京市不动产登记领域网上办事服务平台”网上预约附件一:要件说明
资审提供:未婚:身份证、户口本原件(集体户口需提交集体户口首页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已婚:提供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原件,有未成年子女,提交未成年子女户口本原件,户口本中不能直接体现子女与父母的关果,需要提交出生证明原件。
离婚:离婚证原件、离婚协议(民政部门办理的离婚协议需经民政部门盖章确认)。驻京部队现役军人提交军警身份证、军官证、团级以上政治处出具的军人身份及家属情况证明。
外省市购房人以北京居住证申请购房的,提交北京电子居住证打印件(持有《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购房人视同北京购房家庭)
★(口本婚姻状况需与实际情况一致。央产房需提供变更通知单,平房需提供测绘备案)
★赠与方不能亲自到场的,需经公证的委托书;受赠方不能亲自到场可手写制式委托书;并携带委托人,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
税务服务窗口电话:12366(见背面纳税资料提示单)详情点击此连接打开查看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