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信托登记后,受益人能否起诉确认所有权?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房屋确权 > 房屋确权知识点
委托人将房屋设立信托,登记在信托财产名下,受益人主张自己是房屋真实权利人,能否起诉确认房屋归自己所有?
根据《信托法》规定,信托财产与委托人未设立信托的其他财产相区别,与受托人的固有财产相区别。受托人因信托财产的管理运用、处分或者其他情形而取得的财产,也归入信托财产。《民法典》物权编及信托相关规则明确,信托财产的权利主体为受益人,受托人仅为名义管理人。受益人作为房屋信托的实际权利人,可起诉确认房屋归自己所有,要求受托人配合办理产权过户至受益人名下,法院会依据信托合同及相关法律规定支持其诉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