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房屋未办理过户,继承人能否直接起诉确认房屋所有权?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房屋确权 > 房屋确权知识点
被继承人去世后,房屋未办理继承过户登记,多个继承人就房屋继承产生争议,部分继承人主张自己享有全部或部分房屋所有权,能否直接起诉要求确权?
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三十条规定,因继承取得物权的,自继承开始时发生效力。因此,继承人在被继承人去世时,即依法取得房屋的所有权,无需等待登记完成。但多个继承人对房屋的继承份额或归属产生争议时,可起诉请求法院确认各自的继承份额;若部分继承人擅自处分房屋,其他继承人也可起诉确认处分行为无效,并依据继承事实主张房屋权益。法院会根据遗嘱、法定继承规则及相关证据,依法确认继承人的房屋继承份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