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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家协议约定房屋归一方所有,未办理过户能否起诉确权?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房屋确权 > 房屋确权知识点

家庭成员之间签订分家协议,约定共有房屋归其中一方所有,但一直未办理产权变更登记,其他家庭成员事后反悔主张房屋权益,协议约定的一方能否起诉要求确认房屋所有权?

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五条规定,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分家协议属于家庭成员之间就房屋权属达成的内部约定,只要是各方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即对协议各方具有约束力。但房屋所有权的变动仍需办理登记,因此,协议约定方不能直接起诉确认物权,但可以依据有效的分家协议,起诉要求其他家庭成员配合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法院会依法支持该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