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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内赠房未过户,离婚时赠与能撤销吗? ​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房屋确权 > 房屋确权案例

在婚姻生活中,财产的赠与与分割常常引发诸多纠纷,尤其是房屋这类重大财产。

今天,我们就通过一个法律小故事,来探讨夫妻一方在婚姻期间赠与另一方房屋,未办理过户,离婚时是否可以撤销赠与的问题。



小李和小张是一对结婚多年的夫妻。小李在婚前有一套属于自己的房子,婚后,为了表达对小张的爱意,小李决定将这套房子赠与小张,

两人还签订了一份赠与合同。然而,由于各种原因,一直没有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随着时间的推移,夫妻二人的感情逐渐出现了裂痕,

最终决定离婚。在分割财产时,小李提出要撤销对小张的房屋赠与,理由是房屋尚未办理过户,自己仍然拥有房屋的所有权。

而小张则认为,两人已经签订了赠与合同,小李不能随意撤销。双方为此争执不下,最终决定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法律依据
要判断小李是否可以撤销赠与,我们需要了解相关的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规定,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对于房屋这类不动产,其权利转移以登记为标志,也就是说,只有办理了过户手续,

房屋的所有权才真正发生转移。
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十二条规定,

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或者共有,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

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的规定处理。
在本案中,由于房屋尚未办理过户手续,

房屋的所有权仍然属于小李。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小李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有权撤销赠与。

因此,法院最终判决支持了小李的请求,撤销了对小张的房屋赠与。


特殊情况说明

虽然一般情况下,未办理过户的房屋赠与可以撤销,但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


1.赠与合同经过公证
如果赠与合同已经经过公证机构的公证,且公证没有明显错误,那么赠与人就不能任意撤销该赠与。

这是因为公证具有较高的证明力和公信力,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更能体现赠与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2.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
这类赠与合同因其特殊性质,也不适用任意撤销权的规定。

例如,一方为了帮助另一方解决住房困难,将房屋赠与对方,这种赠与具有一定的道德义务性质,赠与人不能随意撤销。



刘颖新律师建议:


1.及时办理过户手续
在夫妻之间进行房屋赠与时,为了确保赠与的有效性,避免日后发生纠纷,双方应及时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只有办理了过户手续,房屋的所有权才真正发生转移,赠与行为才具有不可撤销性。


2.谨慎签订赠与合同
在签订赠与合同时,双方应明确约定赠与的条件、期限等内容,避免因合同条款不明确而产生纠纷。

同时,如果赠与合同涉及重大财产,建议进行公证,以增强合同的证明力和公信力。


3.尊重法律规定
在处理财产赠与与分割问题时,双方应尊重法律规定,通过合法途径解决纠纷。

如果双方无法协商一致,可以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婚姻是两个人的结合,财产是婚姻生活的重要保障。在处理夫妻之间的财产问题时,我们应了解相关的法律规定,

谨慎行事,避免因财产问题而影响夫妻感情和家庭和睦。如果有疑问,可以咨询专业律师,必要时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