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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确权的纠结:遗嘱继承与法定继承的碰撞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房屋确权 > 房屋确权案例

基本案情:

老王生前拥有一套房屋,他立下遗嘱将房屋留给儿子小王。但老王去世后,其女儿小女儿主张遗嘱无效,要求按照法定继承来分割房屋。原来,遗嘱的形式存在一些瑕疵,比如没有见证人签名。

 

刘颖新律师评析: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有效的遗嘱应当符合法定的形式和实质要件。在本案例中,由于遗嘱在形式上存在瑕疵,可能会影响其效力的认定。

如果遗嘱被认定无效,那么房屋的继承就应当按照法定继承来处理,即由老王的子女小王和小女儿共同继承。

但如果小王能够提供其他证据来证明遗嘱是老王的真实意愿,例如有相关的录音、视频或者其他证人能够证明老王的意思表示,那么法院也可能会综合考虑这些情况,部分认可遗嘱的效力。

例如,在类似的案例中,如果遗嘱存在轻微的形式瑕疵,但能够通过其他证据充分证明遗嘱人的真实意愿,法院可能会在一定程度上尊重遗嘱的内容。

总之,在房屋确权过程中,遗嘱的效力认定至关重要,需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来判断,同时也要结合具体情况综合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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