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确权风云变幻:利益权衡与亲情坚守的艰难抉择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房屋确权 > 房屋确权案例
【基本案情】
赵某和孙某相识多年,是情谊深厚的好友。在某个艰难的时刻,赵某因生意经营不善,资金周转陷入了极大的困境。为了缓解财务压力,赵某决定将自己名下的一套房屋出售给孙某。孙某出于对朋友的信任和帮助,毫不犹豫地支付了全部房款。然而,由于种种原因,双方未能及时办理房屋过户手续。随着时间的推移,赵某的生意状况逐渐好转,经济压力得到了有效的缓解。此时,赵某心生悔意,单方面反悔当初的卖房决定,并以房屋未办理过户手续为由,声称房屋的所有权仍然归自己所有。孙某则据理力争,认为自己已经支付了全部房款,按照约定,房屋理应归自己所有。
【刘颖新律师评析】
尽管房屋尚未办理过户手续,但孙某已经按照双方的约定支付了全部房款,并且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合法有效。赵某在这种情况下反悔卖房,其行为严重违背了诚实信用原则,破坏了正常的交易秩序。
在这种情形下,孙某有权依据法律规定,要求赵某履行合同义务,协助办理房屋过户手续,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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