兄弟争夺房产?法院这样判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房屋确权 > 房屋确权案例
基本案情
在一个宁静村庄里,冯亮与冯明是亲兄弟,他们的父亲早年去世后留下了一块宅基地及上面的老宅。由于冯明一直留在村里务农并照顾年迈的母亲,而冯亮则因工作原因户口迁出了村庄并在城市定居。随着时间的推移,老宅因年久失修逐渐破败,村庄开始进行宅基地的确权登记工作。
在确权过程中,冯亮突然回到村庄,声称自己作为父亲的合法继承人,有权继承宅基地及房屋的全部权益,并要求将宅基地确权在自己名下。然而,冯明提出异议,他认为自己多年来一直尽赡养义务,且户口仍在村内,根据“一户一宅”的宅基地政策,自己应当是宅基地的合法使用者。
双方争执不下,最终诉诸法院。法院在审理过程中,不仅考察了双方的户籍情况、赡养事实,还深入调查了当地的宅基地分配政策和实践。经过一系列的证据收集和庭审辩论,法院最终认定冯明因长期居住并尽赡养义务,且符合“一户一宅”的政策要求,是宅基地的合法使用者。而冯亮虽为继承人,但因其户口已迁出且未实际履行赡养义务,不应享有宅基地的确权权益。
刘颖新律师评析:
本案的核心在于宅基地的确权问题,涉及到了继承、户籍管理、宅基地政策等多个法律领域。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现为《民法典》继承编)的相关规定,继承权是平等的,但继承人是否实际享有某项权益还需考虑其他法律规定和政策要求。其次,“一户一宅”的宅基地政策是农村土地管理的重要原则,旨在保障农民的居住权益和农村土地的合理利用。本案中,法院正是基于这一政策要求,结合双方的实际情况,作出了公正的判决。
适用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原《继承法》相关规定)
“一户一宅”的宅基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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