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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带租约出售,新房东能否强行赶走租客?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房屋买卖 > 房屋买卖知识点
我国法律确立了 “买卖不破租赁” 原则,旨在保护稳定的租赁关系。即在房屋租赁期间,房屋所有权发生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如果二手房在出售前已经存在合法有效的租赁合同,且租客实际占有使用房屋,那么新房东在取得房屋所有权后,必须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无权单方解除合同、提高租金或强行驱赶租客。新房东只能按照原合同约定收取租金,直至租赁期满。如果卖方在交易时未如实告知租约存在,导致购房者无法及时入住,买方可依据买卖合同向卖方主张违约赔偿,要求承担相应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