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单成功却被中介起诉?二手房跳单的法律后果藏不住了!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房屋买卖 > 房屋买卖知识点
为节省中介费,部分购房者通过中介获取房源后,绕开中介直接与房东交易,这种“跳单”行为可能面临法律责任。上海的周先生通过中介带看房源后,私下与房东签订买卖合同,被中介诉至法院,最终被判支付全部约定中介费。根据《民法典》第965条,委托人利用中介提供的交易机会绕开中介签约,需向中介支付报酬。
“跳单”的认定需满足三个条件:中介已促成交易机会(如完成带看、提供房源关键信息);买方利用了该交易机会;绕开中介直接与卖方签约或通过其他中介签约。若中介与买方签订了独家委托协议,约定“无论通过何种方式成交均需支付中介费”,则跳单的法律责任更明确。
中介服务存在瑕疵时,责任需区分认定:若中介故意隐瞒房龄、抵押等重要信息(如上海某中介隐瞒房屋为1965年建成导致买方无法贷款),买方不仅无需支付中介费,还可要求赔偿损失;若中介已完成主要服务(如促成签约),仅未完成过户等后续流程,买方不能拒付全部中介费,仅可要求按服务比例减免。
实操建议:避免私下与房东联系,若对中介费有异议可协商调整;签订中介合同时明确服务范围、报酬标准及退费条件;若发现中介提供虚假信息,及时固定证据(聊天记录、录音、宣传材料),书面提出解除中介合同并追究责任;切勿轻信中介“包办贷款”“包过资质”等口头承诺,关键信息需写入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