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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积误差是商品房交易中的常见问题,多发生在预售环节——开发商依据设计图纸预测面积签订合同,房屋建成后由专业测绘机构实测,两者难免存在差异。《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设立“3%阈值规则”,为纠纷处理提供法定依据。

当实测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的误差绝对值3%时,属于合理范围,双方需按合同约定单价据实结算房款,多退少补。若误差绝对值>3%,购房者拥有选择权:既可以主张解除合同,要求开发商退还已付房款及利息;也可以选择继续履行合同,此时需分情况处理:面积不足时,不足部分(超出3%的部分)的房价款由开发商双倍返还;面积超出时,超出部分(超出3%的部分)的房价款由购房者无需支付,产权归购房者所有。

实践中,部分开发商会在合同中设置“自行约定条款”,试图规避法定规则(如约定“误差均按实结算”),此类条款因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通常被认定为无效。购房者签约前需仔细核对面积条款,收房时要求开发商出具《房屋面积测绘报告》,若对结果有异议,可委托第三方测绘机构重新测量,留存相关证据以便维权。